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一期)大楼标识设计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03-05-04A-2024-D-E2483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一期)大楼标识设计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4.8万元;招标人为广东弘展大数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外墙大型LED发光立体字设计安装单位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采购预算金额为74.8万元;设计、安装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报建审批及灯箱安装;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中标人数量1家(具体中标人数量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一期)大楼标识设计安装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一期)大楼标识设计安装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凭证,且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应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同一合同签订方按1个业绩案例计算,以合同甲方公章为准。同类项目指:楼顶或外墙的广告灯箱设计安装项目相关或类似的业绩。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上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结果的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网上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擅自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到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见七、其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南163号新基地互联网产业园A座2楼208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南163号新基地互联网产业园A座2楼208
七、 其他
7.1 项目类型:服务类。
7.2 采购编号为:HZ202410S00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3 中标人数量说明如下: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或以上时,中标人数量为1家。
7.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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