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
广告制安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广告制安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广告制安服务;
1.2采购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新建高中占地约143618.84㎡,建筑面积约137593.52㎡;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价为1243800.00元,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标段成交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项目办公区及施工现场所需的广告物料制作、设备采购及安装等事宜;
2.2服务期限: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或施工现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检验验收合格标准,并应满足主合同及招标人对施工质量的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70万元的广告制安分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以及合同履约期间不限金额发票一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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