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中路新龙生态林核心区越野车、沙地车项目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FCZZ202401170011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25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2-03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止。 | 标的 概况 | 标的 | 房产坐落 | 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中路新龙生态林核心区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其他 | 所在层数 | | 租赁面积(m²) | 136.88 | 租赁期限 | 1年 | 装修期限 | | | |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位于新龙生态林核心区,近地铁口,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客流量大 | 其它情况 | 1.投标方须在新龙生态林核心区越野车场地、沙滩特定场地投入越野车、沙地车设备进行经营,越野车场地面积约28500㎡,沙地车场地约2000㎡;招标方提供越野车配套商亭2个,用于售票、维修等功能,面积约136.88㎡,有电;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耗材、人力等由投标方投入;投标方承诺提供越野车数量不低于25辆,沙地车设备不低于20辆,车辆设备选型需经甲方认可; 2.合作模式:联营分成,并设置保底租金,两者取高收取;保底租金补差,半年结算; 3.分成比例及保底租金:分成比例为3(招标方):7(投标方),并设置保底租金55万元/年,两者取高收取;最终成交价为保底租金;合同期内由园区统一管理、统一收款,乙方采用甲方园区统一设置的服务台/收银台,由甲方银行账户代为收取或缴存,营收分成结算周期为一个月,分成款采用对公账户进行结算;合同期半年保底租金金额为中标保底租金总价/2,租金补差,半年结算; 4.合作期限:1年 5.经营业态:越野车、沙地车; 6.合作方需自行安装水电表承担水电费; 7.履约保证金:10万元; 8.投标方需提供经营方案给予招标方,方案中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明确经营项目、根据实际位置设计布局图、效果图、成本测算、营收测算等其他相关事项。另提供近2年内同类越野车或卡丁车项目运营合同至少1份。 9.本次招租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租方式,报价高者得,低于底价不成交; 10.招租成交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视为投标方自动放弃承租权,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企业或个人,报名资审时设置为不通过。如在后期管理中,存在上述不良行为,企业或个人列入公司黑名单管理; | 承租押金(元) | 100000 | 挂牌价格 | 550000.00元/1年 | 数量 | 1年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分成结算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半年保底租金金额为中标保底租金总价/2,租金补差,半年结算; 租金递增方式: | 承租资格条件 | 此次出租用于完善园区项目配套,招引业态为越野车、沙地车项目。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供一下资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③竞拍人需提供品牌经营方案、品牌授权书、营收测算等相关资料;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合同》;缴纳承租押金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③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经营方案、品牌授权书等)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房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出租方已承诺在《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现场展示 | 时间:9:00-17:00 联系人:吕金香 联系方式:0519-69887611 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生态林核心区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2-03 17:00:00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55000.00 2.时间 2024-02-03 17: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5个工作日内退还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500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2-04 09:00:00至2024-02-04 15: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常州阳光交易市场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附件下载 | |
特别 告知 | 1.招租标的越野车场地配套集装箱2个,面积约136.88㎡,其他场地情况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场地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租金包含各项税费。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等有关费用。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6.承租方店招广告等相关活动须经审批后安装实施,特殊业态同时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如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 7. 承租方经营业态需与场地业态匹配,经营范围与提交经营方案匹配,否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平台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平台不安排现场查勘,由意向方自行查勘。 10.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等导致中标无效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或重新进行招租。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龙吟(常州)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龙生态林核心区 联系人:吕金香 联系方式:0519-69887611 | e交易 | 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楼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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