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某史馆荣誉室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E栋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GQSG-G1005
项目名称:某单位某史馆荣誉室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1.4962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4962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特征: 某史馆及荣誉室进行改造合并,移除老旧设施并翻新,进一步优化调整布局。
1.2建设地点: 广东 省(市) 韶关 市 浈江 区(县)
1.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一)拆除原有内部装饰;(二)墙面地面天面翻新、框架造型搭设等;(三)广告物料制作安装;(四)配套广播系统等设备安装。实际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
暂估价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规费 | |||
1 | 某史馆荣誉室升级改造项目 | 414962.93 | 5000.00 | 9920.46 |
|
1.1 | 装修工程 | 313757.57 |
| 6615.33 |
|
1.2 | 安装工程 | 101205.36 | 5000.00 | 3305.13 |
|
合计 | 414962.93 | 5000.00 | 9920.46 |
|
估算价: 414962.93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9920.46元 ;暂估价: 5000.00元 。
1.4计划工期: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应于45个日历日内竣工。
1.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所有工程
1.6其他: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应于45个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及印刷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印刷资质必须为国家秘密载体印刷乙级或以上资质且业务种类须涵盖涉密文件资料;特别说明:根据国家保密局有关要求,印刷企业国密资质证书可单独邮寄至代理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E栋6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E栋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3年经盖章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经盖章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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