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各单位门口橱窗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BFAH-W4007
项目名称:各单位门口橱窗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2.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门口橱窗制作 | 定制 | 1、计划采购各单位门口橱窗建设服务,经市场调查,项目单个最高限价17000.00元,19个橱窗总计323000元。框架整体采用 1.5mm 镀锌钢板制作,表面进行烤漆处理,另直径为50cm的标识和崇文尚武,安邦制夷8个字采用PVC材质制作。 2、橱窗广告位置需安装打开式的钢化透明玻璃及橱窗内需安装灯管,接入灯管线口离橱窗约5至10米不等。(备注:最终报价含原有橱窗拆除及新橱窗安装所有的费用) 3、橱窗广告需制作双面。 | 个 | 19 |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 福建省武夷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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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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