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钦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收费站标志更换工程询价公告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钦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收费站标志更换工程已具备询价条件,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诚邀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具体如下:
一、询价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收费站标志更换工程
(二)上限控制价:本询价项目设置含税上限控制单价,每套标志制作及安装含税上限控制单价为15378.00元,拟采购24套标志,若应答报价超过上限控制单价,则按无效应答处理。
(三)项目内容:本次采购钦州公司收费站标志更换工程,由施工单位采购制作收费站凤凰标志和广西交投标志,经询价人对标志进行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安装施工。(具体尺寸及材料要求见报价表)
(四)支付条款:按实际完成套数及其单价计算支付额。工程实际完成量结算金额的97%经现场管理单位验收合格时支付给承包人,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经现场管理单位确认完成缺陷责任后将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不计利息)。
(五)项目实施地点:钦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辖区12个收费站。
(六)报价形式:根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钦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收费站标志更换工程报价表》进行报价并按报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价格为综合价格,包含材料制作费用、安装费用、拆除旧标志费用、措施费用、税金、利润、保险、运输费、保修等一切费用。
(七)缺陷责任期:本项目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八)评标方法: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报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成立满2年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接过室外高空钢结构广告制作及安装项目。
(二)业绩要求:
1.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万元以上公路或者广告招牌制作安装相关工程。(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信誉要求:
1.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受到过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处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询价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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