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火车北站公交枢纽项目资产招商运营承包业务
(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8020801801434001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岩交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龙岩火车北站公交枢纽项目资产招商运营承包业务(第二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项目招商运营承包商,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龙岩火车北站公交枢纽项目资产招商运营承包业务(第二次);
2.招标项目地点: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罗龙中路;
3.招标项目内容:龙岩火车北站公交枢纽项目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及地下建筑物总产权面积约为86360.56㎡:(1)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产权面积约29548.67㎡,扣除已使用面积4595.46㎡(含A2栋一二层局部龙洲客运中心站3380.42㎡和物业用房225㎡、A5栋公交枢纽990.04㎡)后,其余为截至招标文件发布时的固定资产(面积为24953.21㎡);(2)地下停车场截至招标文件发布时的产权面积约为56811.89㎡,地下两层总车位数1074个,已使用的固定停车位78个(含固定的充电桩车位数28个、网约车车位45个和出租车通道所占用车位5个)。
4.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是龙岩火车北站的配套项目,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作为龙岩的城市窗口,向四面八方的旅客展示龙岩的城市形象。本项目商业用途须体现精神文明的业态规划,并维护及提升城市窗口形象,资产招商运营承包服务商通过整体招商、策划及运营承包本项目,中标后须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缴交(包含但不限于)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和地下室停车场含税月招商运营承包费用,商业装饰装修、招商、广告制作与安装、运营(水电、卫生、租赁税费等)、物业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物业费3.5元/㎡·月、地下室车位管理费60元/个·月、押金(如水电押金等)、水电公摊、公共设施维修费、电梯维保费、消防维保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服从本资产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管理,与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并及时缴纳有关费用,招标人不承担合同期限内的任何相关费用及违约责任。中标人需按政策性文件要求录入免费停放车牌号(如残疾人车辆等,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项目用途
(1)招商运营承包期内,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可按原规划功能使用【土地性质:划拨-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原规划功能为交通场站、办公、驾乘公寓】。
(2)招商运营承包期内,除上述第1点用途外,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场地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交办运〔2023〕45号)、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火车北站A2、A5地块资产增加商业服务业功能的复函》(龙自然资函〔2024〕1号)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增加开展商业服务业。
特别说明:(1)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按前述第2点相关文件规定的可开展商业服务业的期限到期后,中标人应按照所招商运营承包场地的届时新政策、规划功能使用该场地。招商运营承包期内,中标人应自行根据招商运营承包场地的用途(土地性质、规划功能等)开展其经营,中标人自行承担因招商运营承包场地用途性质的调整、变更所导致的一切风险及损失(包含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利因素等)。(2)鉴于本资产为城市窗口项目,中标人需按精神文明城市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招商运营承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在本项目内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形象及公共利益的业态。
6. 合同期限:
6.1.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招商运营承包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月16日止[含商业培育期(装修期)12个月]。若后续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本资产可按本合同约定功能继续经营的,则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续签合同至10年(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满10年);若后续无法按本合同已约定功能继续经营,则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终止本合同,招标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6.2.地下室停车场运营承包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月16日止。若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后续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功能继续经营的,则地下室停车场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续签合同至10年(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满10年);若A2、A5两栋地上七层建筑物后续无法按本合同已约定功能继续经营,则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终止本合同,招标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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