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9-QD92-XJ-2024-18-1
公司:
因 青岛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 青岛地铁9号线03工区项目部 拟采购一批临时围挡 (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临时围挡 | 2m*5m含广告 | / | 米 | 2300 | 项目指定位置 | 含安装 |
2 | 临时围挡 | 1.6m*5m含广告 | / | 米 | 200 | 含安装 | |
合计 | 米 | 2500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围挡安装固定牢靠,广告布张贴平整,量尺点数验收。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及青岛地铁标准 。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指定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6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30 %货款, 12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60 %货款, 18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95 %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24 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地铁快信、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会员,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方:孙伟 电话:15563966917
采购组织:许栋 电话:18119606222
需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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