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智慧停车及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ZBGC202406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周村区智慧停车及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9-370306-89-05-950878。招标人为淄博周村静态交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市周村区智慧停车及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周村区。 2.3建设规模:周村区27个停车场及14条道路的停车位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新能源充电桩、自助洗车设施、公共广告位等基础设施设备安装,合同估算价约为480041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8日开工;2025年10月27日竣工,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及质保期运营服务、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四级(含)以上、承修四级(含)以上、承试四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3.5其他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3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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